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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都县十八顷镇主动公开目录
来源:十八顷镇 发布时间:2025-03-21 17:45 作者:十八顷镇党政综合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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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

公开事项

公开内容(要素)

公开依据

条款内容

依据效力位阶

公开时限

公开主体

事项类别(法定公开、其他)

公开渠道和载体

全社会

特定群体

责任科室

对应职责

一级事项

二级事项

三级事项

1

政务公开

机构信息

基本信息

机关职能、机构设置、办公地址、办公时间、联系方式、负责人姓名等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第十九条、二十条。

行政法规

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

十八顷镇人民政府

法定公开

政府网站

党政综合办公室

负责政府信息发布更新

2

领导信息

姓名、职务、工作分工、简历、照片等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第十九条、二十条。

行政法规

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

十八顷镇人民政府

法定公开

政府网站

党政综合办公室

负责政府信息发布更新

3

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

政府信息公开指南

政府信息主动公开、依申请公开有关情况、监督方式等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第四条。

行政法规

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

十八顷镇人民政府

法定公开

政府网站

党政综合办公室

负责政府信息发布更新

4

政府信息公开制度

相关制度内容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第四条。

行政法规

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

十八顷镇人民政府

法定公开

政府网站

党政综合办公室

负责政府信息发布更新

5

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

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内容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第四条。

行政法规

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

十八顷镇人民政府

法定公开

政府网站

党政综合办公室

负责政府信息发布更新

6

政策文件

规范性文件

规范性文件内容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第十九条、二十条。

行政法规

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

十八顷镇人民政府

法定公开

政府网站

党政综合办公室

负责政府信息发布更新

7

政策解读文件

发布重要文件的解读信息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第十九条、二十条。

行政法规

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

十八顷镇人民政府

法定公开

政府网站

党政综合办公室

负责政府信息发布更新

8

财务信息

财政预算有关情况

财政预算有关情况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》第十四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第十九条、二十条。

法律、行政法规

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

十八顷镇人民政府

法定公开

政府网站

财务室

负责财务信息发布更新

9

财政决算有关情况

财政决算有关情况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》第十四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第十九条、二十条。

法律、行政法规

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

十八顷镇人民政府

法定公开

政府网站

财务室

负责财务信息发布更新

10

人事信息

公务员招考、拟录用人员信息

公务员招考公告、拟录用人员信息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第十九条、二十条。

行政法规

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

十八顷镇人民政府

法定公开

政府网站

党政综合办公室

负责政府信息发布更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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