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,我村高度重视,立即组织力量针对反馈问题扎实开展整改工作。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:
一、整改工作基本情况
1.高度重视,迅速部署
在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,我村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,成立了以村书记庞学工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,明确责任分工,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。
2.制定方案,细化措施
对照巡察反馈问题,深入剖析原因,制定了详细的《巡察整改方案》,将问题逐一梳理,明确整改情况、责任部门、责任人以及整改时限,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岗、到人。
二、反馈问题及整改情况
(一)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不够有力
1.贯彻落实乡村振兴工作不全面、不深入。一是理论学习形式单一。2024年滑家村党支部未开展中央一号文件学习;在组织理论学习时,未结合滑家村工作实际有针对性的学习。二是爱心超市管理不规范,作用发挥不明显。2023全年仅集中兑换过2次物品,且领取人栏中未签字。
整改情况:一是将中央一号文件纳入2024年学习计划,结合本村实际,将中央一号文件作为重点学习内容重新组织村两委学习,并书写学习笔记。二是规范爱心超市管理,建立兑换台账,提升爱心超市作用,从9月起我村每月兑换一次物品,并计入台账。
完成情况:已完成
2.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。一是村集体土地承包不合规。2017年12月30日签订的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中的承包期限从2018年1月1日-2087年12月31日(期限70年),超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》第二十一条“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”之规定,且合同中使用了“所有权”等不合规表述。二是村支部发文不规范。滑家村在2020年-2023年期间,印发的文件中出现文号为“滑支发(2020)11号、滑党发[2020]13号、滑党发(13号)”等不规范现象。三是资产确权程序不规范。在“保底收益+按股分红投资嘉利公司”“资金托管经营收益佰惠生糖业有限公司”“希森马铃薯资产托管收益”等扶贫项目资产确权中出现公示与确权时间同步进行情况。
整改情况:一是规范村集体土地承包管理,重新签订合同1份。组织专人对2017年签订的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进行审查,并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》,与承包方协商后修订合同承包期限,将其调整为每3年一签,2022年-2024年间每亩承包费由33.33元调整为50元,2025年起调整为73元每亩,并对合同中“所有权”等不合规表述进行纠正,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,确保合同条款合法、清晰、准确;镇纪委对对支部书记庞学工同志给予党内警告处分,承包方补交2021-2024年承包费17元/亩共15300元。二是学习发文流程,严格执行发文管理制度,明确文件的编号规则、格式要求、审批流程等内容,规定文件标题、正文、落款、日期等格式要素的标准样式,确保发文的规范性和严肃性,杜绝随意编号和不规范发文现象。三是完善资产确权程序,严格执行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制度,明确资产确权、登记、运营、管护、收益分配等各个环节的操作流程和规范要求,加强对扶贫项目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监督,每年定期对资产运营情况进行清查盘点一次,确保资产安全、完整和有效利用,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,资产运营收益每次分配使用须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,并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,接受干部、群众监督。
完成情况:已完成
(二)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整治力度不够
3.工作作风不严谨。一是核实研判流于形式。2023年第一季度“十类人员”重点核查对象共7人,但7人分析研判工作台账农牧户均未签字,其中4人核实排查人员和研判人员未签字。二是小额贷款审核把关不严。2021年小额贷款6户,但在《商都县建档立卡脱贫户边缘户小额信贷推荐表》中乡镇扶贫部门复核意见和县扶贫办审定意见栏中均无人复核签字、盖章。
整改情况:一是强化核实研判工作流程与责任落实,立即组织专人对2023年第一季度“十类人员”重点核查对象的分析研判工作台账进行补充完善一次,联系农牧户、核实排查人员和研判人员补全签字手续,确保信息准确、责任明确。同时明确规定在今后的每一次分析研判工作中,农牧户、核实排查人员和研判人员必须当场签字确认,严禁代签、漏签现象发生。二是严格小额贷款审核把关机制与规范管理,补充完善审核签字盖章手续,针对2021年小额贷款审核中出现的无人复核签字、盖章问题,迅速查组织专人查找原始资料核实情况,将相关情况详细记录在案,确保贷款审核流程的完整性和合法性。
完成情况:已完成
4.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。一是奖励资金发放不规范。2023年以现金方式为32户文明家庭发放奖励16000元(1号凭证),无领取人签字。二是固定资产录入不及时。2023年为便民大厅购买服务台和书柜,共计支付11500元(11号凭证),未录入固定资产。三是财务账薄建立不规范。2021年-2023年未建立固定资产、应收账款(其他)、应付账款(其他)明细账簿。
整改情况:一是完善发放手续,立即对2023年文明家庭奖励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全面清查一次,核实所有领取人信息,联系未签字的领取人补签领取凭证。明确规定今后现金发放过程必须有至少两名工作人员在场见证,并详细记录发放情况,包括领取人签字、身份证号码、联系方式等信息,确保发放过程可追溯、可核实。二是资产清查与补录,对2023年购买的便民大厅服务台和书柜等固定资产进行详细清查盘点,核实资产的名称、规格、数量、购置日期、使用部门等信息,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要求,重新将其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,确保资产信息完整准确,并在财务账目中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,补充固定资产入账凭证。三是规范财务账簿建立与管理,立即组织财务人员对2021年-2023年固定资产、应收账款(其他)、应付账款(其他)进行一次梳理,对2021年-2023年固定资产、应收账款(其他)、应付账款(其他)明细账簿进行补建。
完成情况:已完成
5.三务公开制度执行不严格。一是2023年1月至9月期间,滑家村在商都县“三务”公开监督平台公开总数少于10条,财务公开“零”录入。二是果园承包调整的决议公示未在商都县“三务”公开监督平台进行公示。
整改情况:一是加强“三务”公开信息录入与管理,明确每月、每季度需要公开的信息类别和具体内容,确保公开信息的全面性、及时性和准确性。规定每月公开信息不少于1条,每季度不少于5条,其中财务信息公开不少于1条,避免出现公开数量不足和财务公开“零”录入的情况再次发生。同时,明确公示要求和标准,明确规定各类重要事项的公示范围、公示方式、公示时间等要求和标准。对于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,如土地承包、资产处置等,必须在村内显著位置(如村务公开栏)和商都县“三务”公开监督平台同时进行公示,确保公示的广泛性和有效性。二是果园承包调整的决议公示重新商都县“三务”公开监督平台进行公示。
完成情况:已完成
(三)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待加强
6.党建工作落实有差距。一是落实“三会一课”制度不严谨。党支部未设置党小组,却在2022-2024年记录6次党小组会议。二是党组织生活开展不严肃。三名支委成员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以及批评意见与2021年完全一致。三是党费收缴不规范。2022年下半年,2023年全年滑家村党支部未按月交纳党费。四是部分换届材料归档不及时。2021年换届选票随意放置,未及时进行归档保存。
整改情况:一是纠正错误记录并加强学习,对党支部在2022-2024年记录的党小组会议进行全面清查一次,对错误信息进行标注,并在党支部会议记录中作出书面说明。同时,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“三会一课”制度的具体内容和要求,确保每位党员清楚了解党支部会议、党小组会议、党员大会、党课等各自的功能和规范,避免再次出现类似的混淆和错误记录情况。二是责令三名支委成员深入开展自我批评,形成书面检查。三是规范党费收缴管理,明确党费收缴党费必须按月收缴,并开具党费收缴专用收据,做好党费收缴台账记录,确保党费收缴工作规范、有序、按时进行。四是完善换届材料归档工作,立即组织专人对2021年换届选票及其他换届材料进行全面收集、整理和归档,按照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,将换届选票、选举办法、会议记录、结果报告等材料进行分类装订成册,装入专用档案盒,存入党支部档案室妥善保管,确保换届材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,防止材料丢失、损坏或泄露。
完成情况:已完成
三、下一步工作计划
此次巡察工作极大地触动了思想,强化了“四个意识”,切实增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,在思想上受到深刻警醒,工作上得到鞭策激励。下一步,村两委将继续认真贯彻上级精神,保持力度不减、节奏不变,继续以高标准、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,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,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。
(一)强化党的领导,不断提高统领事业发展的能力。深
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,坚持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最重大的政治原则。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,增强对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,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,增强班子凝聚力、战斗力和整体合力。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,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,严格党内生活,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。
(二)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,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。
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,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。深入开展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,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,做到警钟长鸣、常抓不懈。
(三)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着力构建长效机制。运
用好县委巡察成果,深入开展纪律教育,认真学习贯彻两个《准则》、四个《条例》,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、
党规、党纪意识。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,推动整改问题解决到位,落实到位!

关闭